四川美姑县依法严厉打击电鱼捕捞
(作者:吉木石者、依火七打)
为全面严格落实“春季禁渔管理”、“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等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十年禁捕”成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完成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顶得住”目标向“十年练内功、稳得住”阶段性任务转换的开局之年。2024年3月11日,美姑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侯古莫镇人民政府在候古莫镇连渣洛河河段开展2023年“7.15”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损害赔偿增值放流活动。
本次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8车次,累计派遣执法人员30余人、共增殖放流价值为22440元的短须裂腹鱼鱼苗1.5万余尾。本次生态损害赔偿增值放流活动对恢复鱼类资源和改善水域生态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本次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是县十年禁捕领导小组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重要举措,同时也进一步宣传“十年禁捕”法规,通过现场投放鱼苗,推广司法修复理念,教育群众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提升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本次活动具有警示教育作用,让群众远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
今后,美姑县将继续以“保护为主、修复为辅、绿色发展”作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保护和建设和谐美丽的新美姑而不懈努力。